中国医药导刊 ›› 2022, Vol. 24 ›› Issue (1): 99-105.
刘思彤1,2, 杨烁1, 林平1, 李全志1, 甄健存1, 陈伟3, 张威1*
摘要: 目的:整理分析2010—2021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所公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相关医疗损害案件的纠纷原因,为临床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减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引起的医疗纠纷提供参考。方法:以“激素”及激素类药物的具体名称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对用药纠纷案件基本信息进行整理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检索到795例案件,纳入分析100例。案件发生时间在2012—2015年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用药错误的案件数量达到第一个高峰,2016年有所减少,之后案件发生数量再次升高。东部地区三级医疗机构骨科、眼科、神经内科纠纷案件数量占比较大。纠纷原因主要是因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药物不良事件,有72例案件(占比72%),医疗机构赔偿的主要判决理由是未提供必要的信息,涉及31例案件(占比31%)。多重逐步线性回归发现,与赔偿金额呈正向相关的因素包括年龄<20岁,儿科、妇产科、肿瘤科、泌尿外科、ICU、用药错误分类为治疗效果不佳,用药错误原因中用药时间过长及无适应证用药和有适应证但未及时应用。结论: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监管制度,注意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前患者告知流程的规范性和使用过程中疗效及不良反应的监测,全流程规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在减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引起患者不良结局发生的同时降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相关的纠纷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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